竞 价 公 告
第一章 邀请函
1、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国能灵绍直流配套灵武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EPC工程六标段需对下列物资进行招标采购:
(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符合上述资质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2日上午10:00之前,注册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成为会员(网站内有注册申报流程),并进行网上报名。
3、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注册登记,还没有注册的供应商请在报名前完成在中国电建集采平台注册登记工作。
4、本次招标采用公开询比价方式:投标报价为两次竞价方式,参加投标单位请务必于2025年9月2日上午11:00时之前进行一次报价。
5、投标单位如有问题请与我方联系,联系人:仝雪梅 联系电话:0951-493403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报价表
1、投标人报价须为到货指定地点的综合价,综合单价里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及必备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并提供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质量保证服务。该系统设备的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设备的设计、设计联络、制造、工厂试验、出厂验收、包装、发运、保险、税费(13%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场开箱检查、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试验、安装、调试并具备移交条件、配合验收等由卖方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卖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2、报价人报价必须注明交货日期及交货进度。
3、本次招标供货时间暂定2025年9月15日,具体以项目排产通知函为准。投标人就此项要求需给予明确回复。
4、报价有效期:至少30天。
5、交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白土岗乡境内。
二、其它
1、投标人对招标设备需求一览表中的招标物资,凡有供货能力的,均可以进行投标报价。
2、付款方式:
(1)到货款:卖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订货货物全部运到交货地点,并将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开具对应金额合规的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0%)提供给买方,买方在货物质量检验合格后(以现场提供依据为准),1个月内向卖方支付到货总金额60%的货款。
(2)验收款:合同货物在全部安装完成合格后3个月(以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买方在一个月内支付卖方到货总金额30%的货款。
(3)总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期自全部设备成功通过业主方360小时无故障试运行验收后2年,且工程交付使用后无质量问题,由使用单位出具书面设备使用情况评定意见后全部或部分支付(无利息,扣除卖方应承担的维修费用或违约金等)。质保期内如出现导致长时间停运的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3、各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报价,否则视为废标。
第三章 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暂估数量 | 品牌 | 备注 |
一 | 鹰眼云台监控系统 |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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