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TYZB-2025-034
2.项目名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商都法庭、双桥法庭安保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预算金额:每年预算金额为966000.00元;最高限价:每年最高限价为966000.00元;
6.采购内容: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商都法庭、双桥法庭地点,提供24小时安全保卫服务,主要包括门卫秩序管理、交通秩序管理、环境秩序治理、反恐防暴、技防监控和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等安全保卫服务任务,保障安保服务规范有序,安全防范到位,切实保障甲方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采购人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7.服务人员数量:服务人员数量共计14人,保安队长2人,保安员12人(人员数量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工作分配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人员服务地点合理调整、商议);
8.服务期限:一年,采购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不超过3年;
9.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场实际需求及采购人要求;
10.服务地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商都法庭、双桥法庭两个办公区;
11.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12.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
13.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1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截止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至少应提供近一年的资产负债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地企业须在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
文章推荐:
厦门市环境监测站关于胡里山炮台海洋浮标水质在线监测数据采购的询价公告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无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无锡市环境监控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公告jszc-320200-jzcg-g2025-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