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4-210000-07032
二 、 项目名称: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样品制备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样品制备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地质矿产调查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42号(1-27-1)
中标(成交)金额:1,285,000(元)
评审总得分:96.5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样品制备服务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样品制备服务(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完成鞍山、抚顺、本溪、丹东、朝阳、葫芦岛等6个市预计4396个剖面土壤样品(含500个水稳样品)风干、粗磨(过2mm尼龙筛)、称重、分装等初步制备流转。
服务要求:1.制定样品制备实施方案,按程序组建制样小组,随时接收本区域外业调查队送达的土壤样品,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完成样品制备、保存和流转工作。 2.制样场地要求设立风干室和样品制备室。风干室通风良好、整洁、温度条件适宜,远离易挥发性化学物质,并避免阳光直射。高温和高湿应配置相关设备。样品制备室面积不少于80m2,应满足通风良好,每个制样工位适当距离,能够完全保证不能交叉污染。室内具备互联网络条件,并安装在线全方位监控摄像头,确保每个工位工作可以随时接受远程实时检查。制样过程全程摄像并保存记录2年。为保障集中制备交通便利和样品保密性,样品制备中心必须在本区域内,并且承诺不在承接本区域内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剖面样品检测等相关工作。 3.初步制备样品至过孔径为2mm的尼龙筛标准(10目)并按相关标准及规范编码流转。按照相关规范做好样品流转和保存工作,样品保存应具备单独的保存室集中造册保存,样品须密封存放,按照规范要求控制好温度和室内环境。保存时间不少于2年。对流转之前的土壤样品库样品、送检样品进行暂存。土壤样品保存场所干燥、通风、无阳光直射、无污染,具有环境条件视频监控设备、样品存放区域的空间标识和样品编号的检索引导。 4. 提供相对独立且配备相关设备设施场地,用于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开展样品转码、组批、流转至检测实验室等工作。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要求,开展内部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配合国家、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开展外部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5. 交付土壤样品制备数据,提供详实、准确的质控报告和工作报告各1份。
服务时间: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1.《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 2.《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 3.《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调查技术规范(修订版)》; 4.《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 5.《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代影君、李艳辉、佟美、王晓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样品制备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之规定收取,由中标人承担。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7,2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联系方式: 024-2344122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A529
联系方式: 024-31313066
3. 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宇杰、赵佳旭
电 话: 024-31313066
十、附件
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