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福田区重点污染源企业规范化管理技术服务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 B座1709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 03 月 18 日 14 : 30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RNX2024061ZC-FTSHJ
2.项目名称:2024年福田区重点污染源企业规范化管理技术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预算金额: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
5 .最高限价: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
6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2024年福田区重点污染源企业规范化管理技术服务项目 | 一项 | 详见附件内容 | |
7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一年内。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或约定的工作量完成之日(先达到的条件作为结算标准)后采购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履约评价结果,可与中标人协商续期,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
售后服务期限:项目完成由采购人验收通过后进入售后服务期 1年,中标人要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和项目审查等技术支持。
8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第三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1.如投标人为依法在工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2.如投标人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如投标人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4.如投标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扫描件;
5.如投标人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扫描件;
6.如投标人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7.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8.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 6)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适用于允许联合体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10)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供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合规性书面承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4 年 03 月 06 日起至 2024 年 03 月 12 日,每天 09:0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709室。
3.方式:
(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现场购买或邮购。
( 2)获取招标文件请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档。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 4 年 03 月 18 日 14 : 30 (北京时间) 时。
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 4 年 03 月 18 日 14 : 30 (北京时间) 时,在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 B座1709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下投标,采用纸质投标文件。
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4年 03 月 12 日 17 : 30 (北京时间)时前,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 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网下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书面质疑函。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709室。质疑咨询电话:0755-83232102。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3.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4.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网、深圳市瑞凝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网,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6.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侨香三道弘毅路 1号福田区环境监测监控基地大楼
联系方式: 徐工 0755-8307368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深圳市瑞凝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 B座1709室
联系方式: 0755-83232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 先生 王 先生
电 话: 0755-83232102
深圳市瑞凝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 4 年 03 月 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