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2024-2025年度食堂食材(干货、蛋、调味品及食品添加剂)配送服务
二、项目概况
长沙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2024-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相关食材。按照每天260名学员以及教职员工计算,实际就餐人数可能有所增加。
供货类别 | 供货内容 | 预算金额 | 备注 |
干货、蛋、调味品及食品添加剂类 | 干货、蛋、调味品及食品添加剂类供货 | 180万元 (两年,每年90万元) |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
三、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相关标准:
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符合要求;所有提供的产品均须检验合格,符合国家质量、安全、卫生标准。
三、技术规格:一、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1)汇总表
干货、豆制品类
序号 | 产品名称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单位 | 年需求量 |
1 | 香菇、木耳、海带、笋子、干豆角、红枣、银耳、莲子、薏米、干蘑菇、粉丝、墨鱼、鱿鱼、紫菜、黄豆、绿豆、其他干货等 | 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完好、外表完整、无霉斑、无不良异味、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二分之一以上。 | 公斤 | 按实 |
2 | 各类豆制品 | 符合GB/T 23494-2009、GB 2712-2014标准 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油豆腐为金黄色或棕黄色,色彩鲜艳而有光泽,块形整齐,有弹性,皮脆,内质呈蜂窝状,不粘不散,无杂质,具有豆腐泡特有的清香风味,无其他任何不良气味,取样品细细咀嚼,外皮酥脆适口,泡内软嫩,咸香适度,具有豆腐泡固有的滋味。
| / | 按实 |
3 | 品牌面粉 | 面粉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不发暗,无杂质的颜色,呈细粉末状, | 公斤 | 按实 |
4 | 品牌面条 | 色泽均匀一致,不含杂质,无酸味、杂味及其他异味。煮熟后口感不粘,柔软爽口。 | 公斤 | 按实 |
5 | 鲜米粉、鲜圆粉 | 新鲜卫生符合Q/JWDS 0001 S-2019食品安全检测标准。 | 公斤 | 按实 |
6 | 鲜碱面 | 色泽均匀一致,不含杂质,无酸味、杂味及其他异味。煮熟后口感不粘,柔软爽口。新鲜卫生符合QB/T 5472-2020标准 | 公斤 | 按实 |
蛋类
序号 | 产品名称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单位 | 年需求量 |
1 | 鸡蛋 | 符合GB2707、GB2762、GB2763标准 | 公斤 | 按实 |
调味品及食品添加剂类
序号 | 产品名称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单位 | 年需求量 |
1 | 酱油、盐、鸡精、味精、米醋、酱、料酒、生抽、蚝油、调料、淀粉、酵母、糖、八角、桂皮、豆瓣酱、榨菜、腌菜等 | (符合我国《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20060308-T-469)》、《GB 276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货物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所供货物必须经过QS质量认证) 酱油:合格的酱油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把这酱油倒在瓶子里后,摇一下,合格酱油产生的泡沫非常细腻,保持持久,挂碗现象非常好,有一种发黏的感觉;不合格的酱油泡沫比较大,很容易散去,挂碗现象不好,很容易滑落。 味精: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 食醋: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 食盐: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调料:颗粒均匀、饱满。无杂质,无发霉虫蛀、无受潮、等变质现象。无明显刺鼻酸味。 酱类食品: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异物。 酱腌菜:具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霉斑白膜。 其他调味品 | / | 按实 |
乳制品类
序号 | 产品名称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单位 | 年需求量 |
1 | 牛奶 | 符合GB 5408.1-1999国家标准 色泽鲜亮、无鼓包及胀气情况。 | 公斤 | 按实 |
2 | 酸奶 | 符合GB 2746-1999 国家标准 色泽鲜亮、无鼓包及胀气情况。 | 公斤 | 按实 |
注:1)采购方按需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产品),中标方必须满足采购方实际需求。
2)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符合要求;所有提供的产品均须检验合格,符合国家质量、安全、卫生标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实施时间及地点
1.1.交货地点:每天按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将所下单的货物分别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1.2.交货时间:按采购指定时间。
1.3.交货方式:根据食堂实际需求,成交供应商按时、按质、按量将采购人所订购物资送达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一、定价方式
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折扣率报价,供货价=相应产品的基准价× 中标折扣率。
2、基准价的确定:基准价以大润发,华润万家,易初莲花三家每月10日与20日零售价(非折扣价)的平均值作为价格依据。投标人对每一产品只能选择一个品牌进行报价。
3、如遇突发情况,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的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中标供应商应事先通知采购人,在采购人确认后方可调整。
4、最终结算单价确定:每月结算基准单价=采购方审计后单价*投标报价折扣率。
上述价格中,已包含物资、运输、搬运、检验检疫、人工、管理、税金、利润、财务等各项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成交方有责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按双方约定的日期时间,向采购人提供商品的价格信息,如采购人对供货方提供的商品价格有异议,采购人出具有效凭证与成交方协商,供货方需及时调整。
因季节性及天气等自然灾害,部分品种的价格相对月内双方确认的价格上涨幅度过大时,成交供应商无法独自承担其后果,需临时调整菜价时,应书面通知采购人,经双方协商确认后调整。如遇到特殊情况,成交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金额不超过本项目的百分之十)。
六、配送时间地点及要求:
1.交货地点:每天按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将所下单的货物分别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2.配送要求:每个需货日6:50 以前将货物配送到指定地点,每次随货提供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
3.交货方式:根据食堂实际需求,成交供应商按时、按质、按量将采购人所订购物资送达指定地点。
5数量/重量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数量及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重量为准,每次配送食材由中标人开具三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小计、合计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6.每次根据采购人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食用方发生安全事故时,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
7.包装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8.运输要求:
1.1成交供应商不对采购人所需的货物进行长时间储藏;所有提供给采购人的货物,在成交供应商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1.2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使用正规合法的厢式食品专用冷藏车辆和专用容器进行运输,不得敞露运输(部分无需冷藏的食材除外),确保所配送的食材保持新鲜优质。
1.3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周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及人员的清洁卫生和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周转包装容器和车辆在每次配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
1.4成交供应商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采购人指定收货人之前的货物运输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保管、货物灭失及毁损的风险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9.中标人在接到配送通知后,备齐食材,按时送抵交货地点。中标人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食材,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10.出入库管理:中标人必须建立食材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安排专人负责食材原料的验收、入库、留样、出库,确保食材原料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11.交接查验
(1)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的采购要求将订购食材运抵食堂指定地点并负责食材的装卸。每次配送食材时,必须向食堂提供该食品该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其它国家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
(2)中标人按要求将各食材送至采购人(各食堂)指定地点,并在具备监控的环境下进行验收,做到验收环境无监控死角,双方有争议有据可查。
(3)原料留样
每次配送食品须供应商自行留样封存,留样封存的相关设备由供应商自行准备,每批次提供的食品原料双方须留样封存48小时以上。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的相关部门有权对封存的食品原料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第三方检验,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交接凭证
每次配送食品由中标人开具三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单价、小计、合计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12.投标人购买或者承诺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内购买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在600万元及以上。(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或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格式自拟,如投标人未能按承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采购将终止合同的签订且上报上级主管单位,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保密条款
中标人在实施产品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产品配送服务,产品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违约责任要求
1、因成交供应商不遵守约定或交付的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成交供应商为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报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3、因成交供应商未按照约定的货物价格执行,出现私自随意提高配送价格,如采购人在同期比价中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价格高于定价单的价格,第一次扣除当日配送品种的总价;第二次处以该品种的2倍罚款;累计三次(含)后报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4、成交供应商应指定专人与采购人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因工作关系联络不上耽误采购人工作的一次罚款1000元,累计三次(含)后报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5、履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如要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采购人,否则成交供应商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6、成交供应商应当承担的违约金,采购人有权直接从成交供应商货款或合同履行保证金中扣除,采购人将在扣除时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异议。
7、采购人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供应商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如出现危及安全的质量问题,按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成交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并报相关部门严肃处理。出现以下情形的单位,将拉入本单位食堂食材供应商黑名单。
(1)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为假冒伪劣、腐败变质、三无产品中任意一项的。
(2)商品由他人代送,经整改无效的。
(3)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整改的。
(4)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四、考核办法
1、考核时间安排:每月考核、日常考核。
2、考核范围和方式:对供应商的食材品质、送货及时性、服务质量、结账及时性等进行评分。供货商供货中出现伪劣、质次原料,除退换货外,并处以相应的经济罚款,每月罚款1000元。(罚款与考核同时生效)
3、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评定结果: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采购人支付当月审定结算金额100%;85分(含85分)-90分,采购人支付当月审定结算金额95%;80分(含80分)-85分,采购人支付当月审定结算金额90%;80分以下的,采购人支付当月审定结算金额80%(已罚扣的金额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连续两个月得75分以下的,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报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附件1:
长沙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 月度考核评分表
时间:
序号 | 考核 指标 | 分值 | 考核要素和评估内容及其标准 | 分值 |
1 | 准时 送货 | 30 | 要求:按约定的时间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扣分:迟到15分钟以内每次扣1分;迟到15分钟-30分钟的每次扣2分;迟到30分钟以上的,每次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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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食材 品质 | 35 | 要求:所有食材均需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扣分:发现变质、过期食材、三无产品,每次扣5分;包装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每次扣1分;没按采购人要求分装或者加工的每次扣1分;食材利用率低于90%,每次扣2分;未提供相关检疫检验票的,少送或者漏送的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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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服务 质量 | 30 | 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服务。 扣分:每漏送或者少送一个品种扣1分/次;未及时补货的扣3分/次;未能满足采购人的临时采购要求,每次扣2分;未按事先协商确定的品牌采购,每错送一个品种的品牌及规格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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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结算及时性 | 5 | 要求:按月及时与采购人对账、结账。 扣分:因中标方原因,上月账未在该月度内结清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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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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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食堂 月度考核扣分汇总表
时间: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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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间 | 扣分事由 | 扣分值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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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考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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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人: 供货商负责人:
六、验收标准:1.验收要求
1.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采购人每次的具体要求,成交供应商按时、按质、按量将采购人所订购物资送达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和搬运至采购人指定堆放场地。成交供应商不得无故改变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应确保采购人的正常需求量。
1.2成交供应商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一切风险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3成交供应商配送量应与需求计划量相符,双方要求每天共同校对计量称重,供货数量以采购人验收为准。交货后应立即与采购人指定收货人进行到货检验,检验内容为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清洁、数量是否与订单一致,质量是否符合采购人要求。由双方共同参加开箱检验,检验货物是否短缺、毁损或与订单规定有无不符。验收不合格,应及时向采购人进行更换、补充发货。验收后,采购人(二人以上)、成交供应商双方在配送清单上签字确认,并在清单上注明配送的数量、重量、价格及有关检验报告等情况。采购人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成交供应商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
1.4如果成交供应商人员在采购人通知的时间里未能参加开箱检验,采购人有权单独进行开箱检验,对以上开箱检验的结果,视为成交供应商自动接受。如果发现任何货物短缺、毁损、与订单规定不符的,应及时向采购人进行更换、补充发货。如上述情况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采购人有权解除本次合作协议。如发生因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食材原因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次合作协议,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赔偿费用。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
(2)结算方法:无特殊情况(如财政年终年初结转等)送货款项结合当月考核情况每月结算一次,每月底最后一天进行对账结算,对账结果经采购人审计后,中标人根据审计结算金额开具对应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以转账方式将货款付至合同中中标人指定账户。中标人和采购人合同约定货款付到合同签定单位帐户,不准付到其他帐户。(包括但不限于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所有涉及财务的内容,如最终支付的金额应当以审计或财评中心的结果为准)
2、其他要求
2.1、中标人须按采购人的订单要求供货,请投标人保证产品品质,考虑合理利润进行报价,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采购人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供应商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如出现危及安全的质量问题,按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3、中标人出现以下情形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采购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因以下情形终止合同的单位,将拉入本单位食堂食材供应商黑名单。
(1)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为假冒伪劣、腐败变质、三无产品中任意一项的。
(2)商品由他人代送,经整改无效的。
(3)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整改的。
(4)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2.4、因政策调整、采购计划变更等情形,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应当予以理解、同意,并不得向采购人提出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要求等。
2.5、中标方应当为其承担采购方配送任务的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文章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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