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连霍高速三门峡段团雾智能诱导装置修复改造工程 |
| 项目编号 | QT11405825120534 |
| 采购单位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 |
| 序号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售标开始时间 | 售标截止时间 | 预算金额 | 保证金 |
|---|---|---|---|---|---|---|
| 1 | QT11405825120534/1 | 连霍高速三门峡段团雾智能诱导装置修复改造工程NO.1 | 2025-12-01 18:00:00 | 2025-12-04 18:00:00 | 334.922067万元 | 0.00元 |
一、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连霍高速三门峡段团雾智能诱导装置修复改造工程。
2.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3.采购内容:本次通过公路行车安全智能诱导系统的换新增强公路沿线交通气象环境的精确感知能力,提升特殊路段和特殊天气条件下的在途车辆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降低和预防一次事故、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保障驾乘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具体目标如下:
(1)根据系统实时采集的能见度、雨、雪等行车环境数据,自动控制路侧智能诱导装置,以不同的亮度、颜色、闪烁频率等组合进行针对性行车引导,实现雨雪雾霾等复杂气象环境下的高速公路自适应安全诱导。
(2)在夜间系统控制智能诱导装置采用适合的亮度和工作同步闪烁频率,提示道路线形,改善行车舒适性;同时,增加对驾驶员生、心理的有益刺激,预防驾驶疲劳,提高行车安全性;
(3)为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部门提供更丰富的实时道路交通与环境信息,在保证行车安全的前提下,减少道路封闭时间及次数,增强高速公路的全天候通行保障能力。
(4)公路行车安全智能诱导系统获取的大量数据以及提供的各种安全管控能力,将进一步丰富和提升运营管理单位现有监控平台的管控效能,促进智慧高速公路发展。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资质。
4.1.2业绩要求:近5年(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交工日期为准)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主包已建,分包无效),且工程质量合格。
4.1.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执业资格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4.1.4供应商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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