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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2022年瓯海生态环境局污染源视频监控平台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项目-采购失败公示

· 2022-11-24

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2022年瓯海生态环境局污染源视频监控平台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ZJZT-2022-13579

经评审无有效供应商,本次采购失败。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1月28日,共5天。

公示媒介: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比德电子采购平台、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

公示期间,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应答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异议渠道: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魏聪琦

联系电话:13777386984

电子邮件:weicq@chinaccs.cn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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