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7日,菏泽市环境监控中心经菏泽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核准,
宗旨和业务范围由宗旨:负责全市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实时监控、数据审核及现场核查等各项工作。业务范围:1、负责全市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建设运行管理,对主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污染源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2、负责全市环境自动监测数据的审核确认和人工比对数据与自动数据的对接,及时报送发送监控信息。3、负责局机关环境信息网络建设及运行管理。4、负责局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管理。变更为承担全市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碳达峰、碳中和企业自动监控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环境自动监控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分析、报送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系统信息化建设技术性服务工作。配合执法机构做好全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辅助工作。承担全市移动污染源监控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县区环境监测、监控等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法定代表人由赵臣忠变更为彭华冰。
特此公告。
菏泽市环境监控中心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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