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9日
展开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9日
项目编号 | 24AT137075806051 | 发布日期 | 2024年9月19日 | |
招标项目名称 | 塔什干海螺5MWp光伏发电项目PC总承包工程 | |||
投标申请时间 | 即日起至2024年9月25日下午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 |||
投标申请方式 | 投标人须登录安天智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s://www.xinecai.com),查找本项目并进行投标申请操作。关于平台使用与操作问题,请联系安天智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400-050-9988、0551-63735952。 | |||
招标条件 | 建设单位(业主) | 塔什干海螺水泥合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 来源 | 自筹资金 |
招 标 人 | 塔什干海螺水泥合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文号 | / | |||
项目概况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规划建设5MWp分布式光伏电站。 | 结构类型 | 详见招标文件 |
建设地点 | 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市 | |||
工期要求 | 本工程计划2024年10月开工,工程总工期为150天内电站全容量并网发电(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开工书面函件为准,本工程中的工期均以日历天数计算)。 | |||
标段划分 | 1个标段 | |||
招标范围 | 塔什干海螺5MWp光伏发电项目PC总承包工程招标范围包括电站及其围(护)栏、光伏系统、接入系统、电力送出工程以及消防、水保、环保、防雷、防震等项目配套设施。本项目为PC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须完成整个工程项目的设备材料采购及管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含施工、安装、协调、临时用地;移树、场地平整、清苗、绿化、施工用水、施工用电辅助工程以及为满足施工条件必须发生的倒运等准备性工作)、试验、测试、分系统调试、整组启动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并网性能试验及评价(满足供电部门要求)、验收、专项项目实施及验收、档案管理和最终交付商业运行的所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设备材料采购(满足工程需要的工程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险、配合招标人缮制设备进出口单据(部分设备在乌兹需分批进口清关)、报关报验、清关(含认证费用、车站或机场短倒及仓储等杂费及相关证件费用)、装卸货、货物转运、储存、验货、取样检验、保管、二次搬运以及包含配套配电并网设施等。)(《光伏设备采购合同》不含乌兹别克斯坦国海关进口增值税、关税、清关手续费。) 2.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光伏电站所有土建、安装工程、送出工程(本侧及对侧改造、满足接入系统要求)、环保及水保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支架、汇流箱、逆变器、低压交流开关柜(盘)、并网柜、直流屏(含蓄电池)、不间断电源(UPS)、升压变压器、设备仓体(预留储能接入空间)、开关柜、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满足电网接入要求)、电能计量和电能质量监测装置、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和通信设备(含传输通道)、自动电压控制(AVC)和自动发电控制(AGC)(根据电网接入要求)、太阳能资源实时监测系统、计算机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安防报警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环境监控装置、电缆和光缆、消防系统、照明和暖通系统、清洗系统、围栏护栏、防雷接地等所有设备材料及系统的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标志牌/警示牌、宣传栏安装等,包括施工用水和生产运营用水的施工、项目并网手续办理、并网发电及验收、直至全容量投产。) 3.系统调试包括但不限于站内电气一、二次设备、计算机监控系统和通讯系统的分系统调试。 4.电能计量和电能质量监测装置、太阳能资源实时监测、调度自动化和通讯(含传输通道)系统设备与电网调度之间的联调,满足电网调度对电站监控信息和安全防护的要求。按项目属地供电公司及招标人要求完成项目电能质量评估及验收工作。 5.光伏电站整组起动,聘请有资质专业机构进行并网前后的调试和测试。 6.光伏电站试运行期间的运行操作、运行管理、设备维护、现场保洁。 7.光伏电站监控后台的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本地视频监控的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视频信号、所有并网点后台数据(含火灾报警系统数据)接入海螺智控中心平台的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 8.通过供电部门并网验收、专项项目实施及验收、竣工验收(含电力质监、并网性能试验及评价(满足供电部门要求)、环保、水保、消防、防雷、防震、档案和安全等工程专项实施及验收),办理竣工手续、编制移交竣工资料等。 9.电站系统性能检测。本项目合同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完毕后由投标人开展系统性能检测进行电站性能保证考核试验,性能考核试验应由招标人、投标人双方共同参加。该考核试验的目的是为了验证本合同设备和系统是否能达到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当合同设备运行稳定,不存在影响安全、经济运行和环保的问题,达到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后,则考核认为合格。如性能保证考核试验结果达不到本合同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值/或技术性能时,则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并由投标人采取措施,再次进行性能保证考核试验,再次考核试验开始时间不得迟于上次考核试验结束后一个月,或在特殊情况下,在双方同意的时间内进行,每次考核试验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含人工费、材料费、机具费等所有检测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10.人员培训及电站运维。为招标人培训电站运维人员,负责工程接收证书签订之前的电站运维管理工作,竣工验收交付,以及质保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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