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琼海分公司2024年至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7-10-04D-2024-D-A20207),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根据中国电信琼海分公司2024年至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拟对中国电信琼海分公司2024年至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进行采购;本项目为单项服务采购,采购预算金额为774560.02元人民币(含税),不划分包,资金来源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成本性支出。
1.1.1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中物协〔2004〕1号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物业管理服务规范》等的相关要求和质量考核要求。
1.1.2服务地点:海南省琼海市。
1.1.3承包方式:比选人与中选人以中选总价签订合同,结合中选后实际需求量及考核进行结算。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中国电信琼海分公司2024年至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含兴海局办公楼、元亨街电信营业厅一楼、二楼、东风老局等区域、泮水仓库),共计建筑面积约17379.77㎡,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的保洁(办公区、公共环境卫生及卫生间的清洁)、安保秩序维护、消防监控设施的日常值班、巡查、水电服务等,具体服务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1.2.2采购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774560.02元人民币(含税)。
1.2.3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包。
1.2.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起12个月。
1.2.5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730717.00 元人民币(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4采购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企业资格条件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财务要求:具备有效的增值税纳税人资格,须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提供相应税务证明及承诺函。
2.1.3人员要求:拟为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类别)或建筑施工特种操作资格证(电工作业类别)及2名具备消防工程师或消防相关的职业技能证书的物业服务人员。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证明、资质证书及由社保局出具的自2024年03月01日以来至少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等相应证明材料;资质证书须体现有效期,否则须提供证书有效期的证明(网站截图或证书年审材料等)。如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服务团队中要求,该人员可在具体的服务团队中任职。
2.1.4信誉要求:参选截止时间前,参选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选人存在以上处罚(记录)日期至参选截止时间已满3年(含)的除外。要求参选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页面截图。
2.1.5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请参照第六章要求提供承诺函。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请参照第六章要求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2.2.1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9月2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 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9月2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9月2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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