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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空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x射线安检设备巡检自动化管理平台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 2024-03-25

一、 招标项目编号: 01

二、 招标项目名称: 浙江空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X射线安检设备巡检自动化管理平台项目(重新招标)

三、 招标项目内容:

1.招标条件
X射线安检设备巡检自动化管理平台项目(重)(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浙江空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2.1招标内容:具体建设方案详见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拟采购品牌 备注
1 数据采集设备及配套硬件 套 73 定制 包安装,包物料,含税13%,三年质保
2 环境监控设备及配套硬件 套 1 定制
3 管理平台系统 套 1 定制 各终端间的数据通信需基于温州机场的5G无线专网,含税6%,三年质保
4 pad 台 2 含税13%一年质保
5 接入交换机 台 1 含税13%,三年质保
6 光模块 个 3
7 光仟跳线 条 3 含税13%
8 专利申请费 项 1 含税6%

2.2 以上内容为温州龙湾国际机场内交货,中标方所报价格已包括硬件和软件系统的开发费(含二次开发费)、采购价格、许可使用费、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税费、利润、安装调试、验收以及第三方检验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深化设计费、售后维保费、技术资料的提交费用、应用软件和其它系统接口的对接和维护等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除本合同总金额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等工作内容,并向甲方提交经甲方验收合格的研发成果,经甲方书面同意可以相应延长研发周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③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舟山普陀山机场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或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或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或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或舟山普陀山机场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3月26日至2024年04月02日工作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3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2 为响应无纸化办公,本次标书以电子版形式免费发放,请留好可用邮箱及联系方式。
4.3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将以下材料的复制件电子版(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②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地址、电子邮箱)、③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④投标人企业近期为经办人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发送至6671004@qq.com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在4.1条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投标报名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报名单位预留的经办人电子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温州机场大道1号温州龙湾国际机场新信息楼404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6.1 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jsairport.com
6.2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7.其他事项
7.1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受理),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以补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7.2★当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委托代理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两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
8.日常事务(报名、投标咨询等)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兆星 联系电话:0577-86892819、13566258977

四、 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③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舟山普陀山机场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或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或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或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或舟山普陀山机场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3月26日至2024年04月02日工作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3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2 为响应无纸化办公,本次标书以电子版形式免费发放,请留好可用邮箱及联系方式。 4.3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将以下材料的复制件电子版(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②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地址、电子邮箱)、③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④投标人企业近期为经办人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发送至6671004@qq.com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在4.1条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投标报名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报名单位预留的经办人电子邮箱。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3月26日至2024年04月02日工作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3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2 为响应无纸化办公,本次标书以电子版形式免费发放,请留好可用邮箱及联系方式。
4.3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将以下材料的复制件电子版(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②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地址、电子邮箱)、③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④投标人企业近期为经办人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发送至6671004@qq.com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在4.1条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投标报名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报名单位预留的经办人电子邮箱。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浙江省温州市温州机场大道1号温州龙湾国际机场新信息楼404室。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4年04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

2、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吕兆星

联系电话: 0577-86892819、13566258977

传真: /

地址: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招标中心

3、监督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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