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盐城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JSZC-320900-JSRJ-G2025-003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供应商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1-27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900-JSRJ-G2025-0030
项目名称:盐城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00万元
采购需求:
为提升精准治污与生态环境执法支撑水平,实现对污染源的有效监管,持续推进盐城市空气质量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坚实技术保障,现对大气环境快速溯源、污染现场快速定性、定量分析的便携式、高精度仪器等环境监测监管设备的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合同签订后30天内,按照采购文件中的要求提供仪器配套设备,并完成安装、调试;(2)合同签订后35天内,完成仪器设备技术审查;(3)待设备正常运行1年后,需在30天内完成最终验收。 质保运维期: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供应商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2025-11-27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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