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项目名称: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滨海交警大队2025年度办公用房租赁项目(第二次重招)
标的名称: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滨海交警大队2025年度办公用房租赁项目(第二次重招)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8480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滨海交警大队2025年度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50848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先后于2025年8月6日、2025年8月28日两次委托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招标编号分别为:YH2025-08007、YH2025-08007-2),招标公告均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但两次招标仅有浙江滨海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一家供应商实质性响应。专家认为原招标文件对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无限制性条款。主要技术指标无限制性和排他性参数。评分标准无倾向性内容。采购过程中,采购人未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供应商参与,亦未设置指向性条款,且采购公告发布期间未收到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书面质疑。滨海交警大队是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下属的一个直属大队,下设新城中队、事故中队、综合服务中队,在编民警11人,科级领导4人,辅警72人(其中借用38人)。如需满足滨海交警大队日常办公的交通便利需求,办公场所地理位置在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最为便利。如需满足滨海交警大队日常办公所需具备的功能要求【数字警务室、功能区营房,警营文化展示区、数字化办案区、洗衣、浴室生活区、休闲娱乐活动区,强身健体健身区、最多跑一次办事窗口、指挥大屏工作区和阅览室、地下停车场等】,场地建筑面积需保障在约3632平方米以上,且租金不高于140元/平/年。办公场所配套设施应符合消防安全标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监控摄像头、门禁系统等,以保障办公环境的安全,确保人员的人身安全。结合采购人上述基本实际需求情况,经采购人市场调研,目前符合采购人租赁房屋的地理位置、面积、配套设施等要求的,仅产权为浙江滨海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绍兴市越城区海东路28号地块办公用房符合。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情形。鉴于以上情况,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滨海交警
文章推荐:
宜川县农业农村局宜川县智慧农业大棚远程控制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