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501-441625-04-05-649782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省东源县漳溪乡中联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省东源县漳溪乡中联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EPCO项目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广东省东源县漳溪乡中联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EPCO项目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东源县漳溪乡中联村及上蓝村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企业自筹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东源县漳溪乡中联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项目位于东源县漳溪乡中联村及上蓝村辖区,矿区开采面积0.6812km²,查明/保有水泥用石灰岩矿资源总量13697.30万吨,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评估利用储量9098.59万吨,矿山开采规模为500万吨/年。设计总服务年限为21年,其中:基建期1年,正常生产期19年,矿山闭坑后生态修复期1年。项目建设总投资约78920.54万元,其中估算EPC费用28817.7229万元(工程费约27987.7229万元,勘察设计费约830万元)。估算运营服务费192751.0903万元。本次招标涵盖矿山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核心工作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勘察设计:含安全设施设计,为项目提供全面的技术方案与安全保障规划;(2)工程建设实施:负责矿山主体工程及配套设施的建设施工;(3)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包括生产设施、设备及相关材料的采购、场内运输、安装与调试;(4)运营生产管理:全面负责矿区生产组织、日常运营及安全环保管理工作;(5)生态修复治理:承担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全过程实施;(6)达产目标保障:确保实现矿山设计生产能力的各项配套工作;(7)矿石包销采购:确保实现招标人开采矿石的保底销售。本项目前期费用(包含招标人已支付的前期费用)、工程建设、工程其他费用等建设总投资费用,以及矿区生产运营保障矿山达产目标条件的所有工作涉及的费用,其资金来源需中标人结合运营阶段资金支付与对外销售中综合考量、统筹覆盖,确保相关工作推进所需资金有效落实。详见运营合同。 | ||
招标内容 | (1)勘察设计涵盖矿山生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矿区采剥、办公生活区建设相关的勘察设计,包含测绘、工程勘察、边坡稳定性分析、初步设计与安全设施设计、安全预评价、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涵盖各项成果的评审、论证、报批、报建);矿山开采所涉及的相关专题的编制、审查、论证、报批等工作。(2)施工总承包范围包含但不限于:①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图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②生产设备和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包括开采设备、系统性配套设备等所有满足矿山达产目标的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工作。(3)运营及销售范围包含但不限于:①矿山开采及生产经营:涵盖矿山开采、排土、场内运输和装卸设备等生产工序所包含的全部工作,以及采矿工程相关辅助工作;负责矿山地质与环境防治及监测(包括但不限于临界边坡、爆破及环境监测等内容)、土地复垦、水土保持等;负责矿山开采期间的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管理等工作,并落实项目运营生产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和环保责任。②绿色矿山建设:正式投产一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需达到省级及以上标准,并建设矿山信息化智能监控平台。③设备维护:包括设施设备的系统调试、岗前培训以及运营期内的矿石开采、场内运输设备等全套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大中小维修和更新重置等内容。④审批及相关延伸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爆破计划、雷管炸药采购等审批事项及安全等服务。⑤矿山闭坑后生态修复:在运营期结束后,负责对矿山进行生态修复。⑥矿石包销采购:按照包销综合单价对开采的矿石进行包销采购,全额承担销售风险,自负盈亏。具体详见运营合同。⑦其他事项:知悉矿山项目尚未达到开采要求,办理满足矿山达产目标所需的全部前期工作、工程建设等工作,其资金来源需结合运营阶段资金支付与对外销售中综合考量、统筹覆盖,确保相关工作推进所需资金有效落实。按合同约定的包销综合单价及实际开采矿石数量为依据,向招标人支付矿石包销采购款,对整个矿区生产经营自负盈亏。运营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最终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项目总承包合同及招标人发出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文件为准。招标人有权调整项目承包范围和内容,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 ||
工期(交货期) | (1)勘察设计工期:365日历天。(2)施工工期:365日历天。(3)运营期:正常运营期19年+矿山闭坑后矿山生态修复期1年。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联合体)持有满足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以下(1)、(2)、(3)的资质:(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材行业(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满足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以下①、②、③的资质:①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施工资质。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③建设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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