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7年中国移动京津冀(张家口)数据中心一期机电配套二阶段
工程EPC总承包框架项目_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5-2027年中国移动京津冀(张家口)数据中心一期机电配套二阶段工程EPC总承包
框架项目,招标编号:HEYD20250500252 ,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
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本次招标包含中国移动京津冀(张家口)数据中心一期机电
配套二阶段工程中设计、采购、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不含甲供物料供货)的工程总承包工作,为
交钥匙工程。业务需求包括D1机房楼3-5层、D2机房楼3-4层机房、D2机房楼5层液冷机房。
1.2招标范围:按照本工程合同约定范围、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设计任务书、设备采购技术规范
书、施工任务书要求等有关资料及说明实行工程设计+施工+采购承包方式,包设计、包BIM设计
、包工、部分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调试、包验收测试、包验收移交、
包保修、包PUE达标。
1.3预算:预估不含税总费用为25994.3万元,其中暂列金不含税总价500万元。
1.4建设地点:张家口市怀来县东花园镇。
1.5计划工期:
本框架合同涉及多个项目,各项目的计划开竣工日期要求如下:
(1)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以发包人下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委托函》时间为准。
(2)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为准。
(3) 计划竣工日期:由发包人在《工程总承包项目委托函》中进行明确,单项目工期不得高于工程
关键路径的法定工期。
1.6质量标准:
1.6.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和《发包人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
构审查合格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含建设行政主管及供电等部门)审查批准。如遇到标准要求不一
致情况,按严格标准执行。
1.6.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招标人提出的《发包人要
求》;符合现行《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
及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并能正常送电。
1.7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和说明。
1.8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1.9承包方式:EPC总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10标段及份额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一个中标人。
1.11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各项折扣系数(不含税)均为100%,高于任一限价的将否
决投标。
以下表格为系统自动生成,不作为参考。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标包1
非省会地市基建施工
项
1
标包1
机房楼基建设计(地市)
项
1
标包1
其它机房附属材料
个
1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2.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设计或施工资质:
2.2.1设计资质:设计资质应具备以下两者之一:
①综合类: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行业类:应同时具备(a和b),即(a)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
工程)甲级和(b)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
2.2.2施工资质:应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且具备住
建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若换证
请提供被换证书和网站截图;
2.3人员要求 :
担任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在建工程项目并提供承诺函,须满足以下条件两者之一:
(1)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证书,并具备住建管理部门或通信管
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具备国家注册工程师资格(建筑或结构或电气或公用设备)证书。
上述人员资质证书涉及一级建造师的严格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
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40号)内容执行。
以上提供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相应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
止时间至少三个月的由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缴纳单位必须为投标人,否则不予认可
),同时应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链接(附电子证书截图)。
2.3.2若投标人以工程施工资质投标的具备以下人员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1 人。(住建或通信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2.4业绩要求:
2022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一个合同金额5000万元(含税)及以上的数据中心类EPC工程总
承包业绩。
数据中心类项目指:数据中心、通信机楼(枢纽楼)、计算中心、智算中心、超算中心、互联网中
心的项目(基站机房及传输汇聚机房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内容应包含高低压变配电系统、发电机
组系统、冷源系统三项中至少两项;智能化集成系统、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三
项中至少1项。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且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
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以联合体方式形成的业绩,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EPC业绩证明材
料。
注:1.对工程总承包合同仅部分包含机电工程的项目,合同金额以其中的机电工程金额为准。
2.合同需提供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金额页、工作内
容页、合同签字页)作为证明文件(以统计期间合同时间、金额作为判定依据);如为框架合同
,除上述材料外,需另附该框架下签订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合同等证明文件,实际时间以订单为准、
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
2.5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最近三年内(自开标之日起向前推算)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被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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