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吉首充电桩项目
变压器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吉首充电桩项目,招标人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招标组织机构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工程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箱式变电站系统变压器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吉首驿安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位于吉首市,本次建设充电桩混凝土基础 680 个,防撞柱680个,充电桩雨棚 8160 ㎡,照明工程 8160 ㎡,地面硬化工程 1020 ㎡,环境监控 85 个,630kVA箱变136台,电力电缆配套 680个,安防系统42 套,防雷接地系统680个,手提式灭火器1020 个,成品沙箱136个,充电桩运营管理平台1项,总投资13927.08万元。
招标内容:
物资名称:变压器适用税率13%
包件划分:本次招标1个包件。详细情况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及招标数量:本次不划分包件。
交货地点: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吉首充电桩项目经理部指定地点。
交 货 期:2025年8月至工程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营业范围要求: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规定;经营范围符合投标项目需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独立法人的分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中标后需在限定时间内完成首批物资配送至指定地点,保障项目施工进度的物资供应。
3.1.3履约信用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违法案件当事人、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1.4其他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合格供应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包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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