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中粮巢湖污水在线监测设备定期运营维护项目,采购人为中粮粮油工业(巢湖)有限公司,简称中粮巢湖,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粮巢湖污水在线监测设备定期运营维护项目以竞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粮巢湖污水在线监测设备定期运营维护项目
2.2. 项目编号:A024-ZB-XM-2507001
2.3. 采购范围:污水在线监测设备定期运营维护。(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2.4. 项目实施地点:中粮粮油工业(巢湖)有限公司
2.5. 计划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 质量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及安徽省环保厅相关文件要求开展。
2.7. 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71000.00元(含税)。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报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资质要求:中国环境服务认证证书(服务项目: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营服务,服务等级:二级及以上证书)。
3.3. 人员要求:自动监控(污废水)运行工证书(不少于2个)。
3.4. 财务、业绩要求:无
3.5. 信誉要求: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报价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6. 本次采购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3.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
3.8. 报价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报价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报价人的合法权益。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报价人有上述情形的,采购人应当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报告本单位招标委。
3.9. 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87号令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或近似情形对围串标行为进行认定;确有围标、串标行为的,情节较轻的参照《中粮油脂控股有限公司失信客户和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冻结、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报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规定执行。
3.10.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87号令第三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人串通投标:
(1) 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报价事宜;
(3) 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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