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昆明茂山镇光伏电站项目
远动装置、光功率环境检测站直接采购公示
(方案编号:FA00000318954)
一、采购条件
本次公开询价项目为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昆明茂山镇光伏电站项目经理部,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远动装置、光功率环境检测站 采购进行直接采购公示。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昆明禄劝县茂山镇光伏电站项目经理部位于昆明市茂山镇,场址中心地理坐标约于北纬 25°4331、东经 102°2454, 占地面积约 4200 亩,内主要为坡地。本项目场址邻近 G245 国道、 X424 县道,场址距离国道道直线最小距离 1.26km。本项目规划容量为 160MW(交流测),新建 220kV 升压站一座,配套 16MW/32MWh 储能系统,全部一次建成。光伏组件经逆变器逆变后接入升压变压器的低压侧。各升压变压器高压侧经集电线路汇流后经 35kV集电线路汇入220kV 升压站,再以一回 220kV 线路送至对侧中屏变电站。
2.2项目工期:合同工期290日历天
2.3项目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茂山镇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有效供应商仅有一家。
四、采购商务情况
4.1结算方式: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15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15日至本月14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4.2付款方式:结算之日起30个工作日支付结算应付账款的70%,乙方须提供合同总价款的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过程支付不高于业主的支付比例;剩余27%在验收通过后30日内支付,剩余3%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3个月内支付。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
(√)网银转账支付;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前述款项以(√)方式支付。支付形式包括现金、票据、供应链金融银行产品、有价证券等,所有支付方式均视为现金支付,甲方不承担贴现息费用。在业主资金不到位或甲方资金困难时可以考虑实物抵债、债权债务转移等方式支付,乙方不得拒收。
4.3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5%作为保修(质)金,按月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保修期满后 3个月内,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承担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前述款项以(√)方式支付。支付形式包括现金、票据、供应链金融银行产品、有价证券等,所有支付方式均视为现金支付,甲方不承担贴现息费用。在业主资金不到位或甲方资金困难时可以考虑实物抵债、债权债务转移等方式支付,乙方不得拒收。
文章推荐:
某部机房、办公区改造和库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2025-jkdzsf-g1004)
二公司昆明光伏项目远动、光功率环境监测系统采购方案-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昆明茂山镇光伏电站项目远动装置、光功率环境检测站直接采购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