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天津公司蓟州区经济开发区算力网络试点工程监理服务采购
项目_询比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天津公司蓟州区经济开发区算力网络试点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已由中
国移动通信集团天津有限公司批准采购,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天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
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以公开询比方式进行采购,欢迎
合格的潜在应答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询比项目:中国移动天津公司蓟州区经济开发区算力网络试点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中国移动天津公司蓟州区经济开发区算力网络试点工程监理服务,本工程对应中国
移动内部的立项名称为中国移动天津公司2024年蓟州大微波机房IDC改造项目新建动力中心工程及中
国移动天津公司2024年蓟州分公司大微波机房外市电扩容项目。项目地址位于天津市蓟州经济开发
区八一街5号(暖气片厂旁),总用地面积约4.34亩,2890.2平方米。用地内现有2层建筑一栋,总
建筑面积592平方米。建筑物名称为大微波机房楼,其目前主要功能为重要汇聚机房、IDC机房
。
涉及工程内容主要包括:
(一)外市电扩容部分
1.供配电配套工程
本期工程旨在解决机房楼内的汇聚机房、IDC、CRAN机房等业务需求等。
其中主要包括从环网柜引入市电(园区附近)、新建10kV配电系统(安装于动力中心内,新建动力
中心由其他工程负责。)、新建变配电系统、新建柴发机组及柴发配电系统等。
2.空调配套工程
本期工程包括二层变配电室内的2台40KW机房专用空调机组,三层高压室内的2台5P空调机组。
3.电气配套工程
包括高压变配电室、低压变配电室的机房照明系统、空调末端及精密空调配电系统、机房内接地系
统。
4.智能化配套工程
新增高低压变配电室电源设备动力环境监控系统;新增高低压变配电室视频监控系统;新增高低压
变配电室门禁管理系统;动力中心新增动力环境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管理系统利用原有
室外智能化管网将信号上传至一期原机房楼监控室。
5.机房建筑装修配套工程
增设墙洞、楼板洞及防火封堵,拆除原封堵待安装完毕后重新封堵;装修房间的地面、柱面、棚面
及墙面涂饰零星修复。
6.结构配套工程及机电安装抗震
机房内隔墙开洞增加过梁、新增机电相关设备基础等。
7.消防
无管网气体灭火系统等;新增设备的电气火灾系统及新增设备的报警联动系统;事故排风系统等。
(二) 新建动力中心部分
1.建筑工程包括:鉴于场地规划需求,在用大微波南侧新建1栋3层的动力中心,拟建建筑总面积为
655平方米。本期新建动力中心的基础工程(基础土方、基础梁、承台、局部地下室等正负零以下工
程;不包含大型土石方工程费用、不含桩基础工程)、主体工程(主体结构、设备基础、围护墙体
、屋面、防水、台阶、散水(坡道)等。不含架空地板、防火封堵、冷热通道封闭、油机房降噪等
工程)、内装工程(通道、门厅、机房、卫生间、其他用房的墙、顶、地面层、防水及室内门窗等
)、外装工程(外墙石材、外门窗、外墙保温、雨棚装饰等)。
2.给排水工程包括:整栋楼的室内给水系统、室内排水系统、灭火器等。
3.电气消防工程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防
火门监控系统;接入前期消防控制室。
4.电气工程包括:从低压配电柜出线端至末端配电箱间的配电电缆、配电母线、电缆桥架、控制电
缆;末端配电箱;末端配电箱到设备的动力管线、照明管线;开关插座、照明灯具;防雷接地工程
。
5.采暖工程包括:本工程冷暖两用型舒适性空调采暖。
6.智能化工程包括:公共区域槽道。
监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服
务
阶
段
主要工作内容
设
计
阶
段
协助发包人编制设计要求、组织评选设计方案,对各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监督合同履行,审
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合理性,提出设计评估报
施
工
阶
段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保
修
阶
段
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
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本项目实施周期按照可研报告工程建设进度表执行。
1.3项目规模:预估不含税金额223,700元,预估含税金额237,122元。
1.4成交人数量及份额:成交人1名,成交份额为100%。
1.5★最高限价:中国移动天津公司2024年蓟州分公司大微波机房外市电扩容项目不含税总价不得超
过126,400.00元,含税总价不得超过133,984.00元,中国移动天津公司2024年蓟州大微波机房IDC改
造项目新建动力中心工程不含税总价不得超过97,300.00元,含税总价不得超过103,138.00元。应答
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应答。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标包1
土建主体施工及安装监理(省本部及省
会)
项
2
二、应答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
证明。应答人如为企业,要求企业登记状态为在营或开业或存续等正常状态,不允许存在经营异常
、严重违法行为(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审核)。
2.2 应答人须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承诺书。
2.3资质要求:应答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两项资质要求之一(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
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进行改革后核发的对应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乙
级及以上资质。
2.4 人员配置:(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 1 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
可兼任总监驻现场代表,若总监兼任总监驻场代表的,则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
理工程师应具有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证书,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
场代表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为电力工程类,具备 3 年
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
注1:应答人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驻场代表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教育部学历
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不在学信网查验范围,可提供毕业证扫描件)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扫描件(注:未在教育部备案的大陆民办学校学历,不予认可。若提供的毕业证书已在学信网查验
范围(https://www.chsi.com.cn/help/cxfw.jsp),但评审现场未查验到或应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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