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爱城市建设服务有限公司及其权属企业物资类框架协议供应商遴选项目第一标段第二包(办公设备)
采购公告
黑龙江亿鸿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一爱城市建设服务有限公司及其权属企业物资类框架协议供应商遴选项目第一标段第二包(办公设备)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HLJYH2025-006;
1.2项目名称:一爱城市建设服务有限公司及其权属企业物资类框架协议供应商遴选项目第一标段第二包(办公设备);
1.3招标内容:第一标段第二包:办公设备类;供应商入围后采购商品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办公设备、IT设备、文印设备、会议设备、办公环境设备、安全与监控设备、耗材与维护、其他辅助设备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4服务期限:为期两年,采用 1+1 模式,即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及公司需求,可选择续签第二年合同;
1.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6付款方式:实行月度付款;
1.7确定准入供应商名单:本次评标将对投标人服务方案等内容评定,同时根据定标原则,择优选定入围服务机构,满足资格之外,评分低于80分不能入库。评分高于80分以上的(含80分)且综合排名前3名的投标单位为本项目入围供应商。注:本项目入围供应商与甲方签订的合同为框架合同,入围后根据具体项目进行竞价,价格最低者为相应项目的中标人;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预算:1500000.00元;(注:采购预算仅为前期预估数额,不作为结算依据,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量为准,供应商须充分考虑预估数量与实际发生量的偏差风险),此价格不参与评标。如网站程序需要填写报价,请统一填写)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标包采购内容),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
4.2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
4.4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近一个月纳税证明);
4.5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近一个月企业缴纳五险证明);
4.6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方式: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证明),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下载,如有行贿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截图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4.7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需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4.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核查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截图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4.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1本项目分为5个标段,每个标段分为两个包,共10包,允许兼投兼中;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5年03月19日0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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