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征集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采购资金已落实,欢迎贵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某资产管理物联网应用建设项目(包2)
二、项目编号:2024-JJ01-W2085
三、项目概况:
依托试点单位构设典型场景,开展资产管理物联网建设,实现核心资产的全流程管控,重要区域资产的动态管理,以及资产供应保障监控。具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物联组网建设。物联组网主要建设区域固定网和途中机动网,共同构成物联感知网,主要承载物资态势和在途物资定位管理。(2)信息服务研制集成。主要包括资产全流程管理、重要资产监控管理、资产存储环境监控、区域资产流通及态势展示、携运行物资管理等信息服务。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互相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本项目特定资质:
以下两项资质满足任一项即可:
1.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和军队单位具体要求请联系采购机构联系人;
2.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
提示:参与相关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登录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http://118.64.254.72/)进行注册,并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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