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函
询价函(2024010)号
1、询价条件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吉发改审批【2019】12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采购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十二工区项目部。本项目部分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价方式采购。
询价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十二工区项目部,项目已具备询价采购条件,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单位有关规定,中铁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十二工区项目部物资设备部对施工用物资采用询价、比价方式进行采购,特发出询价函,请按如下物资目录与要求如实报价,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24年11月20日18:30前将报价函、物资报价表盖章扫描件和单位全套资质、质量证明资料上传至铁建云链平台。
2、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件:吉发改审批【2019】124号
工程名称: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十二工区项目
施工单位:长春诚和电务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为中铁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子公司)
工程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工程内容:我单位承建的为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十二工区项目,中标合同额暂定38277万元。工程范围为:含南湖新村站~工农广场站区间、工农广场站(含1号线改造)、工农广场站~亚泰大街站区间、亚泰大街站、亚泰大街站~东岭南街站区间、东岭南街站、东岭南街站~东南湖大路站区间、东南湖大路站(含4号线改造)、东南湖大路站~赛德广场区间、赛德广场站以上范围内的机电工程、供电系统工程(不含甲供设备、主变电所、外电源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含气体灭火)、综合监控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门禁系统安装工程(不含设备)、通信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不含设备)、信号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不含设备)、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不含设备)、站台门设备安装工程(不含设备);既有控制中心(南四环控制中心)相关改造工程。
合同总金额:暂定38277万元
3、询价内容
清单详见附件1:询价需求一览表2024010
备注:
1)以上物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下达的供货订单为准。
2)供货时间为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供货订单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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