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名称: | 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三标段弱电智能化工程(二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 招标公告编号: | I1300000001140139001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西纵)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4〕59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关于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西纵A区)核准的批复》(雄安核准〔2024〕019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关于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西纵B区)核准的批复》(雄安核准〔2024〕020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西纵三标段)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4〕0115号)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房屋建筑业 |
| 所属地区: | 雄安新区-雄安新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业主单位: |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五冶集团雄安建设有限公司 |
| 招标内容: | |
| 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三标段弱电智能化工程(二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三标段弱电智能化工程(二次) 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以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西纵)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4〕59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关于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西纵A区)核准的批复》(雄安核准〔2024〕019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关于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西纵B区)核准的批复》(雄安核准〔2024〕020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西纵三标段)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4〕011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雄安城发汇智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招标人为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五冶集团雄安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幼儿园,规划用地面积52273.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6451.0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2321.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4129.66平方米。招标项目估算价约1416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参与施工的联合体各方须满足其所承担施工内容对应的上述资质最低要求;对不承担施工内容的联合体方无资质要求;最多接受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招标公告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款要求;②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其他成员方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⑤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可由联合体各方协商确定;⑥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 于2025-11-12 00:00至2025-11-18 23:59(北京时间,下同) ,在 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申请人按5.1款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申请人不必重复操作。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1-24 09:00 ,地点为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申请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申请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d.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e.申请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f.申请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g.申请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h.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i.申请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j.申请人不得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k.申请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l.申请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m.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n.近一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申请人不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o.申请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p.申请人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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